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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查询方法:
1、电话查询:拨打山东省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有的地方不给查);
2、工商局查询: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或公司证明材料到吉林省工商部门的档案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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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商品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按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全国驰名商标,加强省内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本系统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注册处
联系电话:(0531)88527677 88527639 88527612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处
联系电话:(0531)88527333、88527329
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43号
邮政编码: 250014
公开电话: 0531—88527580
监督电话: 0531—8852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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